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4号)并经教育部核准,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注1)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以下简称全国联招): 1.港澳地区考生,具有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和②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 2.台湾地区考生,具有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和②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华侨考生,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须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两年内注2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注3,其中考生本人须在报名前2年内(即2023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注3。 若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注4、5年内注5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注6,且考生本人在报名前5年内(即2020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注6的,也可参加报名。 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二)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全国联招考试。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3月31日,其中3月1日至15日为网上报名时间,3月11日至31日为报名确认时间。 (四)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港澳台考生实行网上报名确认,华侨考生实行现场报名确认。 1.网上报名(包括所有考生) (1)网报入口:全国联招管理系统考生端(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eagd.edu.cn/lzks/。 (2)网报流程:注册——输入报考信息并上传材料——上传照片——缴付报考费(仅限内地考区,550元人民币/人)——预约现场确认时间(仅限华侨考生)——提交报名确认。报考费一旦缴交,恕不退还。 (3)考生应上传个人证件正反面照片,所持有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4)考生应提供其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的证明材料。应届高中毕业生须上传毕业中学开具的毕业证明及高一到高三上学期的成绩单正本。往届生须上传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及高中三年成绩单正本。持国外学历的考生须同时上传我国驻外使(领)馆对其学历证明材料所做的认证书或外国附加证明书(中文版,须注明是否学历教育)注7。 (5)持港澳地区学历的港澳台考生须在毕业中学所在地报考。 2.网上报名确认(仅限港澳台考生) 港澳台考生实行网上报名确认,由各考区负责确认在本考区考试的港澳台考生报名资格。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确认结果,确认不通过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有关信息并再次提交,逾期不再受理。选择在香港、澳门参加考试且报名确认通过的考生须按报名点要求按时缴交报考费,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3.现场确认报名(仅限华侨考生) 华侨考生实行现场确认报名,由广东考区报名点(暨南大学)负责。考生在现场确认报名时须向报名点提交以下报名资料,所有提交的资料需为正本,其中应届生毕业证明、成绩单、国外学历及华侨居留权认证书或附加证明书须留下备查。①与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法律关系的证明文书(如考生父母均已离世,需出具考生父母华侨身份证明、死亡证明等相关法律材料);②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本人及其父母一方获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认证书或由住在国出具的相关附加证明书(中文版,须注明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时间及两年内实际累计居留时间)注7、或已取得住在国合法居留资格认证书或附加证明书(中文版,须注明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已取得住在国合法居留资格的连续时间及5年以内实际累计居留时间)注7;③考生本人及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④网报时提交的学历证明材料原件。若定居在尚未与我国建交国家,须出示同我国和其定居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的居留权认证,和我国驻第三国的使(领)馆开具的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取得居留权的时间)。 考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的,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报名点同意后方可委托亲属代理确认,确认时应出示考生身份证件、代理人身份证件、考生亲笔签署的委托书及考生报名材料。每位代理人只能为一名考生办理确认手续。 (五)各考区报名确认负责机构及联系方式 1.北京:北京教育考试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3,电话010-89193989转1)。 2.上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民星路465号,邮政编码:200433,电话021-35367070)。 3.浙江: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蔷薇弄6号,邮政编码:310012,电话:0571-96399)。 4.福建: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邮政编码:350003,联系电话0591-86215828)。 5.广东:暨南大学(石牌校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号,邮政编码:510632,电话020-85220130)。 6.香港:香港考试及评核局(地址:香港九龙新蒲岗爵禄街17号,电话00852-36288787)。 7.澳门: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及青年发展局(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电话00853-28555533)。 二、报名资格审核 (一)报名结束后,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华侨考生的出入境记录审核。持内地(祖国大陆)学历的考生信息,由考生毕业中学所在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学历查验。 (二)联招办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后,在网站公示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公示信息包括考生的姓名、性别、资格类别等。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并经公示的考生方可参加联招考试。公示后被举报查实资格造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和录取,已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三、考试 (一)考试科目 理工类考试科目为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文史类考试科目为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每科满分为150分,每个考试类别满分为750分。 考试内容和要求参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理科、文科)考试大纲(第3版)》。 (二)考试时间 5月17日(周六): 9:00-11:30 中文 13:30-15:30 英语 5月18日(周日): 9:00-11:00 数学 13:00-15:00 物理、历史 16:00-18:00 化学、地理 (三)考试地点 全国联招分北京、上海、浙江、福建、广东、香港和澳门七个考区,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选定考试地点后不得再修改。 (四)答题方式 全国联招考试实行计算机网上辅助阅卷。考生在考试时必须按规定在专用答题卡的指定区域内答题,在指定区域外答题不予计分。 (五)其他事项 1.全国联招不组织体育类、艺术类统考。报考高校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术科考试,术科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由有关高校确定,考生应尽早与拟报考的高校联系。 2.准考证约考前五天起可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四、志愿填报 (一)6月中旬公布考试成绩,6月下旬网上填报志愿。 (二)填报志愿前,考生应在报名系统首页认真阅读招生专业目录,了解高校基本情况、招生专业、收费标准、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原则及其他注意事项。 (三)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考生可填报10所高校本科志愿,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选项;报考预科的考生可填报5个高校预科志愿。 (四)填报志愿时,同一批次同一院校,考生可同时兼报普通类专业和体育类、艺术类专业。 (五)体育类、艺术类术科考试不合格或未参加术科考试的考生,不得填报相应的体育类、艺术类专业。 五、录取 (一)7月初组织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实施网上录取,分为本科和预科两个批次,按照“先本科、后预科”的顺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二)高校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志愿及本校招生计划、录取要求,在联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择优录取新生。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联招办核准后办理录取手续,向考生寄送加盖本校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 (三)被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须在当年7月15日至9月30日登录报名系统上传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及高三下学期的成绩单。高中毕业证书(证明)核验作为入学后新生复查的内容,由高校按有关规定进行。 六、新生报到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到校办理报到等手续。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新生入学后,根据高校有关规定进行身体检查和新生入学复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商转其他专业。录取就读预科的学生经过一年学习后须参加录取高校组织的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七、违规处理 在联招报名、考试等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处理。 八、其他 (一)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和录取情况,下载电子成绩证书。可在“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https://www.gatzs.com.cn)上查询有关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及高校信息。 (二)学生在校期间,高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进行管理。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享受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高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三)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由高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四)具体报名、打印准考证、公布成绩、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请留意联招办和报考点公告。 注释: 注1:须在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级中等学校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非学历教育经历不符合报名条件。 注2:指连续的两个自然年内。 注3:1个月按30天计算,不少于18个月即不少于540天。 注4:一般情况下,具有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者,在遵守当地法律前提下,无须每年签证,可以凭权证多次自由出入居住国,也没有时间限制,不用去移民局更新或者延长手续。而合法居留资格,则是有有效期的,有效期满后必须到移民局办理延长手续才可以继续居留。居留期限是判断是否为长期居留权或永久居留权的主要依据。如“马来西亚第二家园计划”签证是10年有效期签证,应属于合法居留资格。 注5:指连续的五个自然年内。 注6:1个月按30天计算,不少于30个月即不少于900天。 注7:根据海牙《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考生获得的外国居留权证明、外国学历等文书材料,须出具由海牙公约缔约国(印度除外)主管机关签发的附加证明书,如缔约国为印度或非海牙公约缔约国,则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认证书。
01/16 2025
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
昨日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关于 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 一起来看看吧 希望各位考生都能成功上岸 去到自己心仪的大学 同时也期待 今年九月 能与你相约城院
07/08 2025
东莞城市学院2025年通过全国联招考试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
学校名称:东莞城市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3844 学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文昌路1号;邮编:523419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类型:全日制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一、学校概况 东莞城市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始建于2004年,原为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2021年转设并更名为东莞城市学院。20余年来,学校秉承“厚德务实,知行合一”的校训精神,坚持“深耕东莞、面向湾区、辐射全国”的服务定位,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应用型专业人才。 二、入学途径 参加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以下简称“全国联招”),报读东莞城市学院。具体报名条件、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审核及考试安排详见《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https://eea.gd.gov.cn/lhzs/content/post_4654869.html)。 三、招生计划及类别 (一)招生计划:东莞城市学院2025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30人。 (二)计划类别:本科普通类、本科艺术类。 四、招生专业 普通类、艺术类招生专业详见下表。 五、志愿填报 (一)6月27日9:00至6月30日15:00,考生可填报、保存、修改、确认、取消确认志愿; (二)6月30日15:00至17:00,考生只可确认志愿,未填报保存志愿的不能再填报,已确认的不能再取消修改。 (三)填报志愿前,考生应在报名系统首页认真阅读招生专业目录,了解高校基本情况、招生专业等事项。 (四)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考生可填报10所高校本科志愿,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选项。 (五)今年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写、保存并确认本人志愿信息,只保存志愿信息但未确认的志愿信息无效。 (六)已在网上确认的志愿,考生可以有两次取消志愿确认、再修改并重新确认的机会,取消志愿确认时须使用报名邮箱接收的验证码进行验证。取消志愿确认后,无论是否重新修改,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再次进行网上确认,否则志愿无效。 (七)考生填报志愿前须仔细阅读系统首页的填报志愿须知及流程,由本人亲自填报,不得将账号密码交予他人或机构代报。 六、录取安排 (一)录取工作将于7月1日开始,7月7日至8日安排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本科院校征集志愿,7月10日完成所有录取。 (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结果。本科批次未被录取的线上考生请留意官网征集志愿公告。 (三)高校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志愿及本校招生计划、录取要求,在联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择优录取新生。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联招办核准后办理录取手续,向考生寄送加盖本校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 (四)被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须在当年7月15日至9月30日登录报名系统上传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及高三下学期的成绩单。高中毕业证书(证明)核验作为入学后新生复查的内容,由高校按有关规定进行。 七、新生报到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到校办理报到等手续。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本校本年度同类专业入学新生收费标准一致。新生入学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身体检查和新生入学复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商转其他专业。新生所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限之内。 八、学历学位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本科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凖予毕业并颁发东莞城市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东莞城市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九、其他 (一)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和录取情况,下载电子成绩证书。可在“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https://www.gatzs.com.cn)上查询有关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及高校信息。 (二)学生在校期间,高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进行管理。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享受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高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三)具体报名、打印准考证、公布成绩、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请留意联招办和报考点公告。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文昌路一号东莞城市学院行政楼109招生办公室 招生热线:0769-23382108 何老师 联系人:国际交流合作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梁老师(0769-23382891) 电子邮箱:geco@dgcu.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dgcu.edu.cn
06/27 2025
2025年东莞城市学院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计划数公布!
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以下简称全国联招)入学考试成绩将于6月18日公布。现将考试成绩查询,网上填报志愿及录取安排、最低录取分数线、招生计划数通知如下: 6月18日10:00起,考生可通过以下2种方式查询考试成绩: (一)官微查询 考生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底部选择“小程序”栏,点击进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小程序,即可查询考试成绩。 (二)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考生可登录全国联招管理系统考生端(以下简称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成绩,网址为:http://www.eeagd.edu.cn/lzks/。 三、网上填报志愿安排 (一)招生院校及专业信息查询 即日起,考生可在系统登录页面左侧的“招生院校及专业查询”栏目查看今年全国联招所有招生院校的招生信息。考生可选择院校所在地、批次、计划类别、招生科类,筛选相关院校的招生信息,快速、有针对性地了解到自己感兴趣的院校的招生信息。 (二)填报志愿时间 2.6月30日15:00至17:00,考生只可确认志愿,未填报保存志愿的不能再填报,已确认的不能再取消修改。 (三)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2.已在网上确认的志愿,考生可以有两次取消志愿确认、再修改并重新确认的机会,取消志愿确认时须使用报名邮箱接收的验证码进行验证。取消志愿确认后,无论是否重新修改,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再次进行网上确认,否则志愿无效。 四、录取安排 (一)时间 录取工作将于7月1日开始,7月7日至8日安排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本科院校征集志愿,7月10日完成所有录取。 (二)注意事项 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结果。本科批次未被录取的线上考生请留意官网征集志愿公告。 二、预科批次 预科院校:文史类410分、理工类440分(其中,暨南大学文史类490分、理工类540分)。
06/18 2025
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
经研究决定,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含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考核)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一、普通专升本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 (一)普通考生(按专业基础课分类) 大学语文(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20分/90分 经济学(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10分/65分 民法(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30分/ 100分 教育理论(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25分/105分 高等数学(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05分/70分 生态学基础(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20分/ 90分 生理学(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30分/ 100分 管理学(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10分/70分 艺术概论(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20分/ 100分 三科总分为2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为1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1门专业课,下同)。 (二)职教师资类 职教师资类最低控制分数线参照普通考生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 (三)原建档立卡考生(按专业基础课分类) 大学语文(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10分/80分 经济学(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00分/60分 民法(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20分/90分 教育理论(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15分/95分 高等数学(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95分/60分 生态学基础(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10分/80分 生理学(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20分/90分 管理学(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00分/60分 艺术概论(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10分/90分 各有关高等学校在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依据实际招生计划总数,按考生四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 二、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考核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 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考核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统考2科总分)为70分(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为1门院校自命题专业课+1门专业基础课),其中专业基础课考高等数学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统考2科总分)为60分。
05/10 2025
城院新增本科专业
近日,教育部公布了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我校2024年度申请增设的“音乐学”“跨境电子商务”专业获得教育部批准。 专业介绍 跨境电子商务专业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总体要求,立足东莞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需求,培养系统掌握跨境电子商务专业理论和方法,具备跨境电子商务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国际商务规则和跨境电商运营流程,能够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跨境商务活动,具备较强的跨文化沟通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良好的人文素养、诚信品质和创新创业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一、就业方向 毕业后,所培养人才可在跨境电商企业、传统外贸企业、跨境电商服务企业等从事跨境电商平台运营、独立站运营、海外社交媒体营销、跨境电商品牌营销、跨境供应链管理、跨境电商数据分析以及跨境电商合规等岗位。 二、课程设置 (一)主干学科:管理学 (二)主要课程:跨境电商理论与实务、跨境电商数据分析、国际贸易实务、跨境电商物流、跨境电商法律法规、跨境电商支付与结算、跨境直播实训、ERP沙盘模拟、跨境电商全流程模拟等。 核心课程:跨境电商理论与实务、跨境电商数据分析、国际贸易实务、跨境电商物流、跨境电商法律法规、跨境电商支付与结算。 跨境电商专业现有教授5人(含其他正高级),副教授6人,讲师7人,师资队伍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缘结构较为合理,研究领域涵盖经济学、数字贸易、大数据分析、金融学、电子商务、人工智能、产业经济、工商管理等。 三、师资力量 跨境电子商务专业依托商学院现有教职工205人,其中专任教师173人,教授16人,副教授40人;具有博士学位和在读博士的教师54人,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教学名师2人,南粤优秀教师3人,闽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广东省优秀民办教师1人、东莞市优秀教师4人。学院柔性引进知名学者3名,并聘请澳门城市大学、澳门圣若瑟大学、暨南大学等境内外名校知名学者以及优秀企业家40余人为客座教授。 四、实践条件 商学院实训室拥有跨境电商实训平台、跨境电商教学平台、智盛智慧金融实验教学云平台、网络营销实训平台、电子商务创业系统、智盛金融投资实战平台等多种专业教学系统软件,并配备一流的多媒体教学设施。 商学院与东莞各大企业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已与阿里巴巴国际站、宏远集团、广东多谷、东莞在一起、慕尚集团、大洋科技、东莞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中国平安、平安证券、北部湾财险、中国人保、中国财保、太平洋保险、鼎盛集团、深圳智盛、百达连新、新思维市场研究等三十多家企业合作建立了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拓宽了办学渠道,为学生实习和就业提供了有利条件。学院与实习单位均签订了详细的实习基地建设协议,明晰了双方各自职责, 为学生进入单位实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专业介绍 音乐学专业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总体要求,紧密结合粤港澳大湾区音乐教育发展的实际需求,围绕“应用型、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聚焦音乐教育领域核心需求,旨在培养具备扎实音乐素养、娴熟教学技能、创新教育思维、良好沟通能力的音乐教育工作者。通过系统学习音乐理论知识,掌握音乐教学与表演技能,具备音乐实践与编排能力,为粤港澳大湾区音乐教育事业输送“能教、会演、善创”的复合型音乐教育人才。 一、就业方向 毕业后,所培养人才可在中小学、艺术培训机构、文化馆站、音乐教育机构等领域从事音乐教学与管理工作,也可在文化艺术团体、演艺公司、媒体等单位从事音乐表演、创作与编排工作。 二、课程设置 (一)主干学科:音乐与舞蹈学 (二)主要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形体训练、合唱训练、声乐、器乐、民族民间音乐概论、基础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歌曲写作与现代技术应用、钢琴即兴伴奏与自弹自唱、音乐教学法等。 (三)核心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合唱训练、声乐、器乐、民族民间音乐概论、基础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 三、师资力量 音乐学专业依托新传媒与艺术学院共有师资76人,其中专任教师66人,教授5人,副教授9人,讲师32人,具有博士学位和在读博士的教师8人。师资队伍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缘结构较为合理,研究领域涵盖音乐理论、音乐教育、音乐表演、音乐与舞蹈关系、新媒体技术与音乐创作等。 四、实践条件 校内实训:本专业拥有完善的校内实训设施,包括音乐厅、排练厅、录音棚、数码钢琴教室,琴房等,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实践平台。 校外合作:本专业与多家中小学、艺术培训机构、文化馆站等单位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实习和就业渠道。通过校企合作,学生可以深入了解音乐教育行业的实际需求,提升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映月湖畔好读书 服务国家重大战略 东莞城市学院一直在路上 期待今年九月 能与您在城院相遇 ——东莞城市学院出品—— 编辑 | 梁善语 资料来源 | 商学院 新传媒与艺术学院 图片 | 网络摄影部 商学院 新传媒与艺术学院 校对 | 吴锦鹏 聂振明 谭芬 陈煜丽 审核 | 刘鹤鹤 李钰 陈晓萍 叶云峰
04/28 2025
缴费须知|今日起,我校开通专升本退役士兵考试缴费通道!
一、缴费时间 二、缴费流程 关注公众号 02 点击需缴费用 点击校外 输入信息后点击绑定 跳转上一页面,点击需缴费用 07 综合考查考试大纲 编辑 | 官微运营部 审核 | 何钊威 陈晓萍 叶云峰 余竹根 图文由东莞城市学院品牌与招生部编辑整理 如需转载或使用,请联系工作人员取得授权
03/25 2025
东莞城市学院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第二阶段报名来啦!(内附招生简章及考试大纲)
退役士兵专业招生简章来啦 东莞城市学院 13844 四、科学设置前置专业 妥善做好招生计划安排工作 (一)确定招生专业。 原则上,我校2025年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都需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省教育厅将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办学条件和考生人数下达分学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招生计划。 (二)前置专业要求。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本科专业应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大体对应。我校各专业无前置专业要求。 (三)做好计划安排。 我校积极扩大申报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并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按院校专业组模式合理安排分专业招生计划。 五、招生计划 我校2025年退役士兵专升本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下表。 我校综合考查时间安排在 2025年4月12日 15:00—16:00进行 (二)投档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投档录取不统一划定最低分数线,在考生综合考查成绩合格基础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综合考查成绩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到低检索,成绩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报考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投档,由我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招生简章规定择优录取,不得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退役大学生士兵只进行一次投档录取,原则上不进行征集志愿或调剂,考生须合理报考,避免滑档。 六、安全规范做好综合考查组织工作 我校严格按照我省普通专升本招生有关规定做好综合考查命题工作,严格综合考查组织工作,切实保障综合考查公平公正。 (一)做好综合考查命题工作。 综合考查由我校自行组织。我校高度重视综合考查命题、试题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立以学校负责同志任组长,由教务、招生、纪检监察等部门参加的综合考查命题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认真做好综合考查命题各项工作;要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保密法》《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健全完善综合考查命题工作的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保密措施和保密责任,加强保密室和保密值班人员管理,命题组卷工作应在保密室内的命题区域完成,坚决杜绝泄题泄密、命题制卷错误事故发生,确保试题试卷安全。对因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而导致发生泄密案件、试题试卷错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并在学校招生计划、教学专项资金等安排上作为扣减因素。要高度重视命题人员选聘和管理、命题原则和要求把握、试卷安全保密、试卷印制和保管及运送等环节,精心组织,严格管理,严肃纪律,确保命题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我校不举办或授权举办任何形式的普通专升本考试培训班。严禁教师、职工、工作人员在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开展或参与与综合考查相关的培训和参与编写考试辅导教材,严禁通过任何机构,以任何形式招揽生源。 我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综合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综合考查试卷由招生院校保存3年,省招生办将在保存期内进行抽查。 (二)做好综合考查考试组织工作。 我校考点结合我省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强化标准化考点建设管理,加大人员入场检测力度,坚决杜绝手机等通讯设备带入考场的情况发生;加强综合考查的监督管理,从严治考,对综合考查违纪作弊行为予以坚决制止和查处,严肃考风考纪,维护正常考试秩序,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要设立考场巡视员制度,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监考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要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成绩上报。 我校须于4月30日前公布综合考查成绩,并通过管理系统将综合考查成绩上报省招生办公室。 扫描下方二维码 《退役士兵综合考查》考试大纲 八、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部门:东莞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文昌路1号 邮编:523419 电话:0769-23382107 学校网址:https://www.dgc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w.dgcu.edu.cn 微信公众号:东莞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 关于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的最新消息以及相关注意事项,我办将及时在学校招生网及招生办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 东莞城市学院出品 —— 编辑 | 梁善语 校对 | 吴锦鹏 聂振明 利狄家 审核 | 何钊威 陈晓萍 叶云峰 版权 图文由东莞城市学院品牌与招生部编辑整理 如需转载或使用,请联系工作人员取得授权
03/10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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