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城市学院2025年通过全国联招考试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
学校名称:东莞城市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3844 学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文昌路1号;邮编:523419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类型:全日制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一、学校概况 东莞城市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始建于2004年,原为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2021年转设并更名为东莞城市学院。20余年来,学校秉承“厚德务实,知行合一”的校训精神,坚持“深耕东莞、面向湾区、辐射全国”的服务定位,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应用型专业人才。 二、入学途径 参加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以下简称“全国联招”),报读东莞城市学院。具体报名条件、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审核及考试安排详见《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https://eea.gd.gov.cn/lhzs/content/post_4654869.html)。 三、招生计划及类别 (一)招生计划:东莞城市学院2025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30人。 (二)计划类别:本科普通类、本科艺术类。 四、招生专业 普通类、艺术类招生专业详见下表。 五、志愿填报 (一)6月27日9:00至6月30日15:00,考生可填报、保存、修改、确认、取消确认志愿; (二)6月30日15:00至17:00,考生只可确认志愿,未填报保存志愿的不能再填报,已确认的不能再取消修改。 (三)填报志愿前,考生应在报名系统首页认真阅读招生专业目录,了解高校基本情况、招生专业等事项。 (四)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考生可填报10所高校本科志愿,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选项。 (五)今年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写、保存并确认本人志愿信息,只保存志愿信息但未确认的志愿信息无效。 (六)已在网上确认的志愿,考生可以有两次取消志愿确认、再修改并重新确认的机会,取消志愿确认时须使用报名邮箱接收的验证码进行验证。取消志愿确认后,无论是否重新修改,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再次进行网上确认,否则志愿无效。 (七)考生填报志愿前须仔细阅读系统首页的填报志愿须知及流程,由本人亲自填报,不得将账号密码交予他人或机构代报。 六、录取安排 (一)录取工作将于7月1日开始,7月7日至8日安排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本科院校征集志愿,7月10日完成所有录取。 (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结果。本科批次未被录取的线上考生请留意官网征集志愿公告。 (三)高校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志愿及本校招生计划、录取要求,在联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择优录取新生。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联招办核准后办理录取手续,向考生寄送加盖本校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 (四)被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须在当年7月15日至9月30日登录报名系统上传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及高三下学期的成绩单。高中毕业证书(证明)核验作为入学后新生复查的内容,由高校按有关规定进行。 七、新生报到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到校办理报到等手续。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本校本年度同类专业入学新生收费标准一致。新生入学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身体检查和新生入学复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商转其他专业。新生所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限之内。 八、学历学位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本科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凖予毕业并颁发东莞城市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东莞城市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九、其他 (一)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和录取情况,下载电子成绩证书。可在“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https://www.gatzs.com.cn)上查询有关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及高校信息。 (二)学生在校期间,高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进行管理。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享受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高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三)具体报名、打印准考证、公布成绩、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请留意联招办和报考点公告。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文昌路一号东莞城市学院行政楼109招生办公室 招生热线:0769-23382108 何老师 联系人:国际交流合作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梁老师(0769-23382891) 电子邮箱:geco@dgcu.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dgcu.edu.cn
06/27 2025
东莞城市学院2025年招生简章
东莞城市学院2025年电子简章
06/12 2025
东莞城市学院2025年招生计划
06/11 2025
广东省2025年普通专升本志愿填报答疑
1.我省2025年普通专升本在什么时间填报志愿,在哪里填报? 答:普通专升本实行网上填报志愿。5月13日14:00至17日16:00,考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凭本人证件号(或绑定的手机号)和密码登录“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系统”(下称报名系统)填报志愿,使用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号码接收短信验证码,完成网上志愿填报及确认。 2025年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考核考生可凭本人证件号(或绑定的手机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对口本科院校及专业,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 2.普通专升本分数线如何划定的? 答:省招生办根据普通专升本各专业基础课分类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按考生类别(职教师资、原建档立卡考生、普通考生),分专业基础课,按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三科考试科目总分和专业综合课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科总分为2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为1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1门专业课)。 3.如何判断自己有没有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 答:考生可根据自己所考的考试科目组和拟填报的专业,查找到专业对应的专业基础课的三门考试科目总分及专业综合课最低控制分数线,比较考生自己对应的成绩是否同时达到。如都达到,则达到了最低控制分数线;如只达到其中之一或两个都未达到,则没有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 4.科目组总分是怎么排位的? 答:不同科目组(含省统考科目组和院校自命题科目组)分开、单独排序。 根据考生四科总分(含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四科总分(含加分)相同时,比较四科总分(不含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四科总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时,比较三科总分高低,高者优先。 三科总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 第一位序,比较专业基础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二位序,比较公共课中政治理论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三位序,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外,比较公共课中英语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比较专业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四位序,比较专业综合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五位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5.排位是算上加分了吗? 答:考生的总分(含三科总分、四科总分)已包含加分,加分只计入总分,不计入具体单科成绩,考生排位是按加分后的四科总分进行排序的。 6.投档录取批次是怎样安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建档立卡考生是否可以兼报其他批次? 答:2025年普通专升本先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结束后再进行普通考生录取;普通考生录取分为提前批、普通批、建档立卡批三个批次,投档录取顺序为提前批→普通批→建档立卡批,上一个批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再进行下一批次的投档录取,被上一个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个批次的录取。 兼报了普通专升本考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以同时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其他批次的志愿,但被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后则不能再参加其他批次录取;同样,建档立卡考生可以同时填报提前批、普通批和建档立卡批志愿,但若被提前批或普通批次院校录取,则不能再参加建档立卡批次录取。 7.今年普通专升本志愿是如何设置的? 答:(1)退役大学生士兵志愿 退役大学生士兵批次设置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2)普通考生志愿 普通考生提前批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普通批设置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建档立卡批设置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8.今年普通专升本是如何投档录取的? 答:普通专升本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志愿,同时也是一个投档单位。当考生符合所填报院校专业组条件时,则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招生简章择优录取,不得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其后续院校专业组志愿。 (1)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投档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投档录取不统一划定最低分数线,省招生办在考生综合考查成绩合格基础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综合考查成绩和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成绩或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成绩或排位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在综合考查符合的前提下,按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投档。 排位相同的考生同时投档,院校增加计划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只进行一次投档录取,原则上不进行征集志愿或调剂,考生须合理报考,形成志愿梯度,避免滑档。 经省招生办公示的在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直接投档录取符合条件的第一顺位院校专业组、第一顺位专业。 从2022年招生起,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2)普通考生投档录取 省招生办公室在划定的三科总分和专业综合课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四科总分(含加分)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成绩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位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在考试科目组符合的前提下,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投档。 经招生院校审核同意、公示并报省招生办备案的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直接投档录取符合条件的第一顺位院校专业组、第一顺位专业。 9.如何查看今年普通专升本各院校专业具体招生计划数? 答:各招生院校专业具体招生计划数可在志愿填报系统查询,也可在招生院校网站查询。 10.填报志愿要注意哪几个方面? 答:考生须根据自身报考的考试科目组选择相应批次、相应院校专业组及专业志愿填报,即考生只能填报考试科目组与自己考试科目相同的院校专业组。填报志愿时主要依据成绩排位,考生填报志愿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要看专业组招生计划。如果自己的成绩达到了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排位在招生计划以内,填报后一般都会录取,除非身体条件不满足或者不服从专业调剂。 二是要看学校招生章程。了解招生的院校专业对技能证书、前置专业、身体条件等的要求,以及办学地点、收费标准等等;特别是要了解拟填报专业的技能证书、前置专业、身体条件等要求,确保自身符合相关条件,避免投档后因不符合专业条件被退档。 三是要审慎选择不服从专业调剂。 11.报名时未勾选职教师资,填报志愿时能不能填报? 答:符合填报提前批院校专业组录取条件的考生,如报名时未勾选“职教师资”类别的,也可在填报志愿时选择相应院校专业组及专业填报,但须同时补上传职业资格证书,由报考院校审核,审核通过后所填报志愿方有效。 12.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该如何填报志愿? 答:(1)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根据自身参加的综合考查,选择相应的院校专业组及专业志愿填报,具体招生的院校和专业信息详见《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或在“报名系统”查询,各专业计划在“报名系统”查询。以普通考生身份兼报普通专升本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同时在普通考生类别填报志愿。 (2)在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获得免试资格,无需参加学校综合考查,但须在“报名系统”中填报志愿,符合前置专业、体检、技能证书要求即可填报相关院校专业组志愿。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应根据综合考核(考试)成绩、招生专业计划及专业要求,结合个人实际,合理填报多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以增加被录取的机会。 13.是不是三科总分和专业综合课都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就肯定会被录取? 答:省招办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考生分数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但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计划已投满,则无法被投档到该院校专业组和录取。 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根据自身条件,可参考院校往年录取情况,“冷”“热”搭配,形成合理志愿“梯度”,避免“滑档”。 14.三科总分和校考专业综合课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但排名不在招生计划数内,是不是意味着肯定不能被录取,需不需要填报志愿? 答: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但总分排位不在招生计划数内,不代表不能录取,可能出现以下情况:1.有排名靠前的考生未填报该院校专业组志愿;2.排名靠前并兼报统考和校考的考生被填报在前面的(校考)院校专业组志愿录取;3.可能有排位靠前的考生未同时达到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4.招生院校可能会根据生源情况增加招生计划。所以,上线考生应积极合理填报志愿,增加录取的机会。 15.既填了校考科目组志愿,又填了统考科目组志愿,怎么投档? 答:既参加了专业综合课省统考,又参加了招生院校自行命题科目考试的考生,可在相应批次中同时填报符合条件的专业综合课统考和自命题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志愿。普通批次和建档立卡批次中,可根据自身报考的考试科目组情况,合理安排相关志愿的填报顺序。省招生办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和考试成绩,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行投档。如果考生同时达到填报的校考和统考院校专业组投档线,则按填报的志愿顺序先后进行投档。 16.考生投档到院校专业组后,若服从调剂,会不会被退档? 答:招生院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招生简章择优录取。院校根据录取规则,如果无法按考生所填报的专业进行录取,可对服从调剂的考生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还缺档的专业进行调剂录取。一般如果考生符合所缺档专业的招生特征要求(例如不招色盲色弱、职业证书、前置专业要求等),不会被退档;但如果不符合缺档专业的招生特征要求,就会被退档。所以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注意查看院校的招生章程,确保自身条件符合所填报志愿的招生特征要求。 17.今年是否还组织征集志愿录取? 答:从往年情况看,由于考生填报志愿可能出现不均衡,部分招生院校在正常录取后可能尚有招生计划剩余,省招生办将会根据录取执行情况,决定是否组织征集志愿录取,具体请关注省考试院官网、官微公告。征集志愿将按照2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的三科总分重新填报志愿投档录取。 18.体检表上传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是否需要上传化验单? 答:体检表上传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24:00;上传体检表正反面即可,无需上传化验单。录取时,招生院校按要求进行审核,如有疑问,将与考生进一步核实。 19.申请成绩复查的考生如何填报志愿? 答: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考生,我院将对其分数进行更正,更正后的成绩由各地市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本人。5月16日12:00起,考生可登录普通专升本报名系统查询成绩复查结果。已申请成绩复查的考生务必在5月13日14:00至17日16:00期间填报志愿。
05/13 2025
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志愿填报将于5月13日开始
我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下称“普通专升本”)网上志愿填报工作将于5月13日至17日进行。有关事项一起来看。 一、志愿填报 普通专升本实行网上填报志愿。5月13日14:00至17日16:00,考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凭本人证件号(或绑定的手机号)和密码登录“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系统”(下称报名系统)填报志愿,使用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号码接收短信验证码,完成网上志愿填报及确认。 2025年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考核考生可凭本人证件号(或绑定的手机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对口本科院校及专业,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 (一)填报网址。https://www.eeagd.edu.cn/ptzsbks。 (二)志愿确认。考生在网上进行志愿确认,不设现场签名确认环节。投档录取以考生网上确认的志愿信息为依据。志愿填报期间,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将使用10639678和106903335678号码发送有关短信,请考生密切留意上述号码发送的短信。 二、批次及志愿设置 (一)招生批次。普通专升本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考生两个类别。普通考生类别设置提前批、普通批、建档立卡三个录取批次。其中,提前批为需要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职教师资类专业。普通批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学科门类的专业。建档立卡批次仅限原建档立卡考生报考,在普通批次录取完成后进行投档录取。 录取时先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免文化课考试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结束后再进行普通考生录取。 普通考生各批次投档录取顺序为提前批→普通批→建档立卡批,上一个批次结束后再进行下一批次录取。 (二)志愿设置 1.退役大学生士兵志愿。退役大学生士兵设置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2.普通考生志愿。普通考生提前批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普通批设置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建档立卡批设置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三)有关说明 1.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1)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根据自身参加的综合考查,选择相应的院校专业组及专业志愿填报,具体招生的院校和专业信息详见《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或在“报名系统”查询,各专业计划在“报名系统”查询。以普通考生身份兼报普通专升本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同时在普通考生类别填报志愿。 (2)在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获得免试资格,无需参加学校综合考查,但须在“报名系统”中填报志愿,符合前置专业、体检、技能证书要求即可填报相关院校专业组志愿。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需根据考核(考试)成绩、招生专业计划及专业要求,结合个人实际,合理填报多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以增加被录取的机会。 2.普通考生 (1)普通考生根据自身报考的考试科目选择相应批次、相应院校专业组及专业志愿填报。具体招生的院校和专业信息详见《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或在“报名系统”查询,各专业计划在“报名系统”查询。参加了专业综合课省统考和招生院校自行命题科目考试的考生,可同时填报提前批、普通批和建档立卡批次中符合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志愿。 (2)符合填报提前批资格条件的考生,如报名时未勾选“职教师资”标记的,也可在填报志愿时选择相应院校专业组及专业填报,但填报提前批志愿前须先勾选“职教师资”标记并补充上传职业资格证书。招生院校应在考生提交审核后24小时内审核完毕,审核不通过则退回考生修改或补充材料,连续三次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视为放弃提前批填报资格。 (3)符合填报建档立卡批次的考生,可同时填报提前批、普通批和建档立卡批次中符合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及专业志愿。建档立卡批次中的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职教师资类专业,院校将在投档录取时对职业技能证书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职业技能证书要求的,将予以退档。因不符合职业技能证书要求被院校退档造成不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对照招生院校对职业技能证书的要求填报,如有疑问,可咨询招生院校。 (4)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须在“报名系统”填报志愿。 3.填报志愿时,系统提示有体检要求的专业,请考生务必仔细查阅招生院校招生简章,确认符合体检要求后方可填报。录取时,由于不符合体检要求被院校退档造成不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系统提示不符合前置专业要求的,将无法提交志愿,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招生院校联系。 三、投档办法 普通专升本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投档单位。 (一)投档办法 1.退役大学生士兵 退役大学生士兵投档录取不统一划定最低分数线,省招生办公室在考生综合考查成绩合格基础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综合考查成绩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成绩或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成绩或排位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在综合考查符合的前提下,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招生简章择优录取,不得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当考生符合所填报院校专业组条件时,则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招生简章择优录取。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其后续院校专业组志愿。 排位相同的考生同时投档,院校增加计划录取。 经省招生办公示的在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直接投档录取符合条件的第一顺位院校专业组、第一顺位专业。 2.普通考生 省招生办公室在划定的三门考试科目总分和专业综合课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四科总分(含加分)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成绩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位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在考试科目组符合的前提下,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招生简章择优录取,不得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当考生符合所填报院校专业组条件时,则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招生简章择优录取。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其后续院校专业组志愿。 经招生院校审核同意、公示并报省招生办备案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直接投档录取符合条件的第一顺位院校专业组、第一顺位专业。 (二)成绩排序规则 1.退役大学生士兵成绩排序规则按各院校招生简章要求由招生院校排序。 2.普通考生排序规则 (1)不同科目组(含省统考科目组和院校自命题科目组)分开、单独排位。 (2)根据考生四科总分(含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四科总分(含加分)相同时,比较四科总分(不含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四科总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时,比较三科总分高低,高者优先。 三科总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 第一位序,比较专业基础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二位序,比较公共课中政治理论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三位序,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外,比较公共课中英语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比较专业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四位序,比较专业综合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五位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四、志愿填报流程 (一)了解成绩及排位。考生成绩及排位查询方式见《关于做好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成绩发布工作的通知》(粤考院办〔2025〕20号),或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官微查阅。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考生,我院将对其分数进行更正,更正后的成绩由各地市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本人。5月16日12:00起,考生可登录普通专升本报名系统查询成绩复查结果。已申请成绩复查的考生也务必在5月13日14:00至17日16:00期间填报志愿。 (二)了解招生政策和院校招生简章。志愿填报工作,按本通知及《关于印发<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粤招办普〔2024〕50号)(下称《2025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规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免文化课考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4〕51号)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填报志愿前,要认真了解我省2025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的政策、志愿填报方式、投档模式,以及各招生院校招生网站发布的2025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和录取规则。 (三)知晓招生专业及对考生身体条件及其他要求。考生填报志愿前,需认真阅读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印的《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中的重要说明,依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根据本人身体条件,对照意向报考的院校2025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刊登的院校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及其他特殊要求或慎重报考的提示,选择适当的专业填报,避开不宜就读的专业。考生填报志愿期间,要注意及时查阅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2025年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增补或更正信息。 (四)拟定志愿表草稿。考生上网填报志愿前,可预先填好《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录取考生志愿表》(见附件,下称“志愿表”)。考生填报志愿时,可参考院校往年录取情况,“冷”“热”搭配,形成合理志愿“梯度”。 (五)网上填报志愿及确认 1.填报志愿。考生须在规定时段内凭本人证件号(或绑定的手机号)和密码(如忘记登录密码,可通过已经绑定的手机号码重置密码)登录“报名系统”,依照事先填报并校对好的志愿表草稿,录入所填报志愿的院校代码、院校专业组代码、专业代码,勾选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并在网上提交。逾期未填报志愿,责任由考生自负。漏报志愿的考生只能在征集志愿阶段补报有缺额计划的院校专业志愿。 考生在提交所填报的志愿后,系统将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红色的警告字符,所有志愿将无法提交,请考生仔细核对院校代码、院校专业组代码、专业代码及专业条件后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修改正确后,考生可保存所填报的志愿,并进行查看、修改等操作。 退役大学生士兵填报志愿时,可查询在报名期间选报的拟参加综合考查的院校专业组,原则上考生应在该院校专业组范围内填报志愿。若院校其他专业组同考生所参加的院校专业组综合考查科目一致且院校认可的情况下,可填报对应的其他院校专业组。 2.确认志愿。填报“提前批”志愿的普通考生,在填报完“提前批”志愿并确认无误后,须点击“提交审核”按钮提交给招生院校审核。招生院校审核通过后,考生的“提前批”志愿即为确认后的志愿;如果招生院校审核不通过,考生可以再次修改“提前批”志愿并重新提交审核。 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填报“普通批”“建档立卡”志愿的普通考生,填报并成功保存志愿,确定不再修改所填报的志愿时,须进行网上确认。考生点击“确认志愿”按钮获取短信验证码,并输入收到的验证码(发送到普通专升本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后进行网上志愿确认。手机收到的短信验证码为6位数字,有效时间为3分钟,超过有效时间则需重新获取验证码。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的2小时内(5月17日16:00-18:00),考生志愿信息不可修改,但仍可以获取短信验证码完成志愿确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志愿确认的,其志愿无效。 在规定时间内(5月13日14:00至17日16:00),考生在未进行网上志愿确认前可多次修改所填报的志愿;填报“提前批”志愿的普通考生,在提交“提前批”志愿给院校审核通过以后,考生的“提前批”志愿信息不可再修改;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填报“普通批”“建档立卡”志愿的普通考生,考生首次“确认志愿”后,如有需要可最多进行2次取消志愿确认,修改志愿并重新确认志愿的机会。当考生确定不再进行志愿修改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志愿确认。取消志愿确认后必须再次进行网上确认,否则志愿无效。 为确保志愿信息准确,保护自身权益,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考生号、密码、手机验证码,不得委托他人填报志愿。因登录密码、验证码等信息泄露造成的志愿填报问题由考生自负。 考生在点击“确认志愿”按钮前,必须认真核对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及专业志愿。考生在网上填报的志愿,一经最终确认,任何人不得再进行更改。投档时,以考生网上填报并最终确认的志愿数据为准。 五、注意事项 (一)志愿填报应有合理梯度。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结合自己考试成绩、排位、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及招生院校(专业)的往年录取分数等情况,适当拉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之间的梯度,以提高被录取机会。 (二)应查询学费标准。我省2025年普通专升本部分专业收费较高,请考生务必结合自身家庭经济情况,详细了解清楚相关招生院校的学费标准以及奖、贷、助学金情况后再填报此类院校或专业志愿。 (三)及时上传体检结果,以及技能证书材料。根据《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规定》,考生须在填报志愿第一天前将体检结果上传至报名系统,请考生及时上传体检结果,以免影响考生录取。报考职教师资班的考生需按要求上传技能证书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普通专升本是国家选拔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关普通院校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把普通专升本实施办法、相关政策广而告之,做到家喻户晓;要将普通专升本是专科层次学生升读全日制本科的主渠道、有利于减轻考生负担和压力等正面信息完整准确地传达到每位考生、家长;同时,要详细完整地解读普通专升本志愿填报、录取等考生和家长关切的政策和内容。要提醒考生不要听信不良机构或别有用心人员关于“包办包过”的虚假承诺,应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或者招生院校的官网官微了解有关政策和规定,自行登录填报志愿系统填报志愿,避免受骗上当。 (二)严格审核把关。在志愿填报审核工作上,各招生院校要加强前置专业和技能等级证书审核工作。有前置专业要求的专业,要严格按照招生简章提出的范围在“报名系统”勾选具体的专业名称;有技能等级证书要求的专业,要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 (三)强化组织领导。各招生院校要成立2025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填报志愿期间,各校应在志愿填报期间(含周六日、晚上)安排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值班,并在院校官网官微公布值班时间及联系方式,及时受理考生的来访咨询,做好解释及与省招办沟通对接工作,确保志愿填报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05/12 2025
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
经研究决定,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含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考核)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一、普通专升本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 (一)普通考生(按专业基础课分类) 大学语文(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20分/90分 经济学(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10分/65分 民法(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30分/ 100分 教育理论(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25分/105分 高等数学(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05分/70分 生态学基础(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20分/ 90分 生理学(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30分/ 100分 管理学(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10分/70分 艺术概论(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20分/ 100分 三科总分为2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为1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1门专业课,下同)。 (二)职教师资类 职教师资类最低控制分数线参照普通考生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 (三)原建档立卡考生(按专业基础课分类) 大学语文(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10分/80分 经济学(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00分/60分 民法(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20分/90分 教育理论(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15分/95分 高等数学(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95分/60分 生态学基础(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10分/80分 生理学(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20分/90分 管理学(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00分/60分 艺术概论(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10分/90分 各有关高等学校在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依据实际招生计划总数,按考生四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 二、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考核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 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考核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统考2科总分)为70分(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为1门院校自命题专业课+1门专业基础课),其中专业基础课考高等数学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统考2科总分)为60分。
05/10 2025
东莞城市学院2025年专升本招生计划
我校2025年普通专升本计划招生2500人 各批次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普通批 建档立卡批 退役士兵批
05/08 2025
东莞城市学院2025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东莞城市学院2025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东莞城市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东莞城市学院 第四条 学校标识码:4144013844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文昌路1号;邮政编码:523419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东莞城市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 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 (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 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要求,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第二十二条 1.艺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2.若无排位分的省份,出现投档分相同时。学校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出档后,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排位高的考生。3.在广东省艺术类统考专业录取原则如下: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统考院校(专业)投档总分 750 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省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50%+省统考成绩×2.5×50%。考生总分排序规则为:按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优先;“3+1+2”考试科目总分仍相同时,依照语文+数学、语文或数学(最高分)、 外语、术科统考成绩、再选科目最高分、再选科目次高分从高 到低排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第二十三条 本校(《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学校招生网站。上述专业单设院校专业组,招生录取时,如出现生源不均衡,进行组内专业间计划调整,录取有关考生。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一经录取,入学后不得申请自由转专业。 第二十四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 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六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校在省外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省外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条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二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具体学费、住宿费参见各省(市、区)专业目录或学校财务处网站相关通知。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三条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校园奖助学金等资助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1.绿色通道: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通绿色通道政策,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缓缴学费,先办理入学手续,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2.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生源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3.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4.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广东省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一年级新生,开学后向学校提出申请。 5.校园奖学金:奖励大二或以上年级品学兼优的学生。 6.服兵役学生资助: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 7.其它:学校还通过勤工俭学、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五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9-23382108 传真:0769-23382107 学校网址:https://www.dgcu.edu.cn 招生网址:http://ee.dgcu.edu.cn 第三十六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冯晨 监督电话:0769-23382807 电子邮箱:ccdgutjjjc@163.com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 适用于学校 2025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东莞城市学院授权东莞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05/01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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